2026年南昌市暑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
集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出炉啦

本次转学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家长在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日9:00-17:00)期间登录昌通码公众端教育服务专区,进入“智慧转学”入口,按规定按程序提交申请。集中转学期间仅可提交一次转学申请。
公办转学申请时间:8月12日至14日
民办转学申请时间:8月14日
注: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须在8月12日至13日12:00公办转学申请开放时间内完成信息核验,才可在8月14日进行民办转学申请提交。(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家长请及时关注“智慧转学”平台提示,按要求补充信息完成核验,只有通过的学生才可以提交民办转学申请。)
8月15日至18日
8月19日
1.学生在南昌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具备该校学籍,希望转出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2.学生具备南昌市户籍(搭户、空挂户除外),且学生现在户籍地外就读,需要转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3.学生父母来昌务工,需要跟随父母来南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4.学生实际居住地为南昌市,且学生现在实际居住地外就读,需要转回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5.学生具备南昌市户籍(搭户、空挂户除外)或房产,且学生现在南昌市外就读,需要申请转入未通过随机派位录取且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政策优待群体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等),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办理。
存在以下情形的
不受理转学申请
1.南昌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申请转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2.申请转入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无学籍的学生、尚有学籍异动业务未办结的学生;
4.跳级转入、留级转入的学生;
5.市辖区的城区(含县城)公办学校,同一区域内原则上不得转学。
6.在转学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须认真核查所提交的学生信息,存在错误的请及时联系对应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修改,错误信息所生成的转学数据不作为转学成功依据)。
注:符合转学申请条件
不代表一定能成功转学!
转学申请时有关材料审核要求与《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6〕2号)文件要求一致,具体要求见南昌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发布的有关文件。
注:外地市转入南昌的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材料具体要求以转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及时联系原就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申请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依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申请转入学校:
1.优先选择学生家庭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在学生无家庭房产的前提下,选择学生家庭备案租赁合同、居住证地址所属学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3.在学生家庭无房产、无符合要求的备案租赁合同、无居住证的前提下,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至有学位的学校。
南昌市外就读
申请转入南昌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选择转入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须具备南昌市范围内有效户籍或房产;
2.选择转入县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要具备对应县区有效户籍或房产。
学生、家长明确转学意向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集中转学受理时间内登录昌通码公众端教育服务专区,从“智慧转学”入口进入提交转学申请。
(一)公办学校转学审核: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需选择是否接受统筹安排。如转学申请所使用的房产地址属于大学区的范围,则默认接受县区统筹。
1.符合转学政策、本校尚有学位接纳的,应予以拟通过;
2.不符合转学政策或发现家长提交信息有误的,应当驳回家长的转学申请并告知原因;
3.若申请的公办学校有学位但不足以满足所有转学需求的,按照义务教育入学类别1-7类顺序依次安排,未达类别的,提交县区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转学审核:经信息核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14日进行民办学校报名。民办转学实行资格审核、先登先录、额满即止规则,录取严格以报名登记系统转入成功记录先后顺序作为唯一录取依据。
在集中转学工作中被驳回的或确有实际需要的,可以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申请线下复议。

来源:南昌教育